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来南宁打工的一名外来人员,在南宁一家高端酒店任职。我之前的一名员工是广西人,目前在南宁发展。起初认为他发展的不错,每次来我酒店消费都是我帮他垫付,之后由他公司的财务支付给我。在2014年到2015年垫付的钱是在2015年5月份支付我的,除了时间拖了半年但最终还是支付给我了。可是从2015年6月到现在帮其垫付的前共计47000.00,至今一分钱没有支付给我,多次告诉我马上可以支付,结果都是忽悠我,拖延时间,2016年致电给他追款,答应春节前一定给我,结果春节前开始玩起了失踪。电话关机 ,偶然通着但是就是不接电话。2016年三月份联系上,多次微信回复说一定能够还我钱,可是5月份开始到现在除了偶然回复信息外,任何电话是不接的,现在信息电话的都不回了,去年就开始频闭我看到他的朋友圈,我是通过其他朋友了解他每天到处胡吃海喝并经常发朋友圈来炫耀自己去哪里玩、哪里吃饭、哪里喝酒之前的图片和信息,但是就是不接我电话和还欠款。我有他所有确认还欠款的微信信息,且每次消费的记录。还有转款记录。请问我可以报警吗?根据国家法律,这是否是变相恶意欠款不还,诈骗罪。如果我选择报警,我还需要准备什么的资料吗?拖欠金额47000.00。对于我一个打工仔,实属不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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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请律师代理起诉至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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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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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