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办离婚手续,之前拟定了一个离婚协议,算是口头协议,在男方父母家(结婚没有房产,是与男方父母住一起)受到男方父母的刺激,累积的情绪爆发,摔东西,在结婚后自己居住的房间摔东西,并没有其它人在房间,从二楼扔到一楼,楼下没有人,摔东西后有人围过来,之后男方父母报警,警察来了并没有责怪我,也没有立案或去警察局,男方去法院起诉,以家庭暴力提起诉讼,他说这是刑事案件,可以判一年,申请保护令,我去他家是去看孩子的,孩子现在11个月未满周岁。男方以前有2次暴力殴打我的记录,其中一次我报了警,也去了医院验伤,当时考虑到孩子我没有去起诉他,现在他这么做我也很疑惑,我想咨询下接下来会怎么样,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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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男方对你有家庭暴力的情况。
建议你聘请律师。
追问:男方说损坏的是他父母的东西
解答:你还是请个律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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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