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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问:两个孩子,要离婚,女方坚持要孩子,男方不给怎么办?怎样才能得到孩子

婚姻家庭
2016-07-10 21:44:0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起诉主张离婚以及抚养权。
  • 两个你都要?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视哪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 一般一人一个,无法协商起诉到法院,法院判。
  • 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走法律途径。
  • 一般会一人一个,孩子抚养权需要根据小孩年龄、双方的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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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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