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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咳血、发烧,医院以气管炎收院治疗,未做急病处置,未对出血进行排查,仅挂水几瓶消炎和退烧,当天晚上10点多未下病危通知书就死亡,院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是急性肺炎和肺部大出血。后来我们未做尸检就火化了。之后起诉院方,诉其误诊和延误治疗,庭审期间我们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院方误诊、延误治疗,咳血入院却未查出血。但法院判决未支持我们,驳回诉送,理由是我们没有尸检报告。我想问一下,没有尸检医院就不用承担其误诊和延误治疗的责任吗,继续上诉是否还有希望?

婚姻家庭
2016-07-09 23:34: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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