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7年在上海长宁区一家公司就职,2008年起被派驻深圳工作,直到今天。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另外我的社保是2012年左右公司才在广西帮我交的(老板于2011年在广西成立了生产公司),之前都没有缴社保。今年6月底,我和老板因工作争执,公司当时就要我打辞职。我不同意后又突然叫我去广西上班,并威胁我如果不去上班,就要按员工管理条例处理我。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我申请仲裁的话是不是必须到公司所在地申请(上海长宁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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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可以在深圳办理。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追问:在深圳,如何办理?
谢谢
追问:好的,怎么联系?为什么不能书面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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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