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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7年在上海长宁区一家公司就职,2008年起被派驻深圳工作,直到今天。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另外我的社保是2012年左右公司才在广西帮我交的(老板于2011年在广西成立了生产公司),之前都没有缴社保。今年6月底,我和老板因工作争执,公司当时就要我打辞职。我不同意后又突然叫我去广西上班,并威胁我如果不去上班,就要按员工管理条例处理我。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我申请仲裁的话是不是必须到公司所在地申请(上海长宁区),谢谢

其它综合
2016-07-09 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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