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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前男方说好给女方5万彩礼钱,但先给了3万,说那2万明年5.1一定给清,现在3年了还不给,不提不念,要了也是没钱的话,这样承诺不兑现使我感到婚姻受到了欺骗,请问男方家这种不守信用的做法是不是骗婚啊?我还可不可以要回?该怎么要回?谢谢!

其它综合
2016-07-06 19:30: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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