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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女的结婚了,办了酒席,付了彩礼,买了三金,结婚之前花了两三万,各种她的日常开销,没有登记,结婚之前半个月到医院检查以怀孕有小孩,结婚半个月后执意要走,留不住,不知为何事要走,之后自己流产,前前后后花了十来万,现在她人以联系不上,她家父母也不管,我能要回我的经济损失吗?现在真的是人财两空,希望有律师帮助,要回损失后,重金答谢

婚姻家庭
2016-07-06 17:0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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