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一已婚男同居生子(女儿6个月了),现发现男方已婚。请问女方是否可要求男方赔偿?并告男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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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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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对于重婚罪,女方必须证实,在之前的交往过程当中确实不知道男子为已婚状态,否则双方都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追问:那请问如果孩子给别人收养走,男方是否还是需要交纳抚养费的。还有收养是要经过孩子父母的双方同意才能办理的对吧?
解答:对,要经过孩子父母双方同意才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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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法律法规对女方能否要求男方赔偿无具体规定;如果男方与女方以夫妻名言共同居住的,男方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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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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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赔偿,但可告其重婚。
追问:不赔偿这男的也太逍遥法外了吧!告重婚哪里那么容易啊,得有证据啊,而这个取证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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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男方支付赔偿和小孩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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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