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我们租了一个商住两用房开了一间陶吧,找的正规中介签的合同,签了两年的合同。并且花费了几万元进行了装修,结果才住三个月,房东说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叫我们在9月份之前搬走。她已经收了人家的定金20万了。她说按照合同上,她付违约金就行了,才一个月的房租。我们前后装修几万块,新店好不同意积累了一定人气,好评,如果换地方都要重来,搬家人力,还有暂停营业的损失,还有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地方,房租比之前还要高了不少等因素,造成我们不小的损失。那么这笔损失算谁的,怎么赔偿呢?如果我们按照合同就不搬走,她必然对另一方没有按时交房违约了,如果她来我们店里闹,让我们不能正常生活,给我们又带来了不便和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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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他把房子卖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你可以不解除合同,买家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如果影响你的经营,可以报警,造成的损失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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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不搬,租房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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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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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调解,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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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搬走,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赔偿实际损失。影响经营生活,可报警;保留证据,起诉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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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大于违约金按损失计算,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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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拒绝搬走,来闹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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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搬走的,买卖不破租赁,按照合同约定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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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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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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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你们的损失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数额。且你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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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调解,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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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