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前任诬告他对孩子不好,要走抚养权和抚养费,孩子是她骗走的,但现在她告我对象是因为打孩子对孩子不好,孩子自己找她去的,现在孩子判给她了,可抚养费我不想多给她,只要尽我们应尽和力所能及的就行,我对象经营一家塑料厂,但现在赔钱,我俩二婚,他一闺女,我一闺女,婚后我俩还生了一个,是法人,月工资2600元,现在按百分之三十判的,也就是一个月给650元,我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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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了,就按判决执行就好了
追问:我不想给她太多,而且之前她找人了
解答: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建议你们还是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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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