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5月29号发生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是电动摩托车,我在十字路口是正常绿灯行驶。电动摩托车在我右边突然左转弯,撞到我车右前方,对方住院了。手骨折,治疗费花了三万五。对方出院后让我拿钱。我车就有强制保险。这个责任我不知道咋划分?难道对方一点责任没有吗?望百忙之中给解答。

交通事故
2016-07-05 19:02:5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 您好,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怎么划分责任的
  •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怎么划分责任
  • 责任交警认定,
  • 您好,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怎么划分责任的
  • 你好,如果你是正常行驶,对方责任大的,赔偿要看责任划分的
  • 责任应由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认
  • 交警出责任认定没??
  • 你好!要求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赔偿,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确定赔偿。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