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碑林区一家商贸公司上班 应聘的是行政岗 在行政岗位呆了21天后 ; 领导让转销售岗去外地出差;我没同意 领导就一直让我休 休了三天后我去公司找领导说明情况 俩人意见不统一 领导让我辞职 让我递交辞职申请 辞职后的第15天去公司领工资 7月2号是第十五天我给领导打电话 他让我去总公司领 我去总公司后总公司负责发放工资的人不认可 最后几经波折 公司又给出一套说法 离职申请上交给所在分公司后 还要在总部签一份离职协议 从签协议的日期后第十五天发工资 准备7月4日去总部签离职协议 但7月3日晚 领导打电话让周一去公司一趟 说他帮我弄好了 不用去总部那边签协议 我下午去公司后领导又说我递交的辞职申请不见了 我要打电话问之前接手我辞职申请的同事 领导不让打 说打了也没用 上班不到一个月本来就不该给我发工资 现在是不让我去总部签协议 说签了总部也不认可 问到底什么时候发工资也不给明确的时间 只说让等。公司之前没签合同 只填过入职申请表还没有盖章 请问我投诉们赢的几率有多少?我现在该怎么给自己维权?谢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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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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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请问哪里能查到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或地址?我网上查了好多电话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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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
追问:请问需要什么证据 我现在有他让我转岗不成休假的对话截图 还有让我填离职协议的录音
解答: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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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