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问题,请律师看看这个计算是否正确。情况如下,死者36岁襄州区人,被抚养人A:父61岁, B:母 60岁,农村户口,其中有个姐姐已出嫁。子女C.D,城镇户口,一个7岁,一个1岁,妻子共同抚养。
A的被抚养年限80-61=19年
B的被抚养年限80-60=20年
C的被抚养年限18-7=11年
D的被抚养年限18-1=18年
前11年被扶养人有4人,第12年至第18年被扶养人有3人,第18年至19年被扶养人有2人,第19年至20年被扶养人有1人。
前11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A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1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56705元
B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1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56705元
C的被抚养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22元×1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87021元
D的被抚养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22元×1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87021元
以上之和大于11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所以四名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22元×11年计算=174042。
第12年至第18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A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6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30930元
B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6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30930元
D的被抚养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22元×6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47466元
30930+30930+47466=109326元,三个人的抚养费大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22×6=94932元,所以这6年的抚养费为94932元。
第18年至19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A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5155元
B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5155元
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等于1年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所以第18年至第19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是10310元。
第19年至第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B的被抚养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0310元×1年÷2扶养义务人人数=5155元
综合计被扶养人生活费为174042元+94932元+10310元+5155元=284439元
亲律师们指点一下,这个计算时候有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