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两人自2006年经人介绍结婚以来后,一直性格不和,经常吵架,过得十分痛苦,在此期间我又生病了差点死去,她们家在我最绝望时最需要钱治病时不仅半分不借,连我在医院治疗期间大半年时间里也没有一个人去看望一下,从行为上已经完全抛弃了我,不认我这个女婿了。(我以前并没有做对不起她们家的事,没有不良嗜好,只是家里很穷),近段时间我在家里治病吃药需要钱,问她她不给了,我发火打了她,也并不严重,她就拿她两个孩子的衣服回娘家了,已经有一个月,我妈上她家求她回来她一家都不肯,说以后都不回来了。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和她的婚姻确已走到了尽头,感情破裂不能再修复了,我想和她离婚,但我又没有钱给两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我们还有共同债务8万元没有还呢!她现在这样我们算分居了吗?我怎么办才能成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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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为你们属于分居了,并没有离婚。如果和对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离婚,会涉及到孩子抚养 财产分割 债权债务处理。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如果有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关于债务,通常也是一人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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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与你老婆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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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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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对方,你是要以不超过月收入的50%来承担抚养费的。那8万元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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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