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私人工厂打工,被机器到手指,导致时指上半截骨断了,手掌被刀划破,缝了十厘米的疤。老板带我去医院看好了,花了近两万元,医生说现在只能在家恢复。我要回家去恢复,但想到回家后的复查和药费,等等。想向老板索要赔偿三万元,但是老板说要的太多,不给,说已经看病花掉了两万,说就算给,也不会很多,我能要到三万嘛?以什么借口要才合理?
-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
具体需要做一个伤残鉴定(或者走工伤程序,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等级计算。个人觉得要三万元还是不多的
-
你好,需结合鉴定的情况。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