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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各出资一半,房子登记在父亲的名下,口头约定房子归双方共有,其他兄弟不干涉。随着房子升值,兄弟俩也想分得房子,且父亲的遗嘱写明房子的百分之五十归大儿子所有,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女儿和小儿子分。女儿告到法院,有收据证明买房子她出了钱,但法院并未采纳,兄弟俩说他们已经还给女儿购房款了,法院采纳了。女儿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婚姻家庭
2016-07-03 17:29: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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