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但该单位没有对公账户,付款是要求往另一个对公账付款,如何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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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合同中注明款项支付方式:列名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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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但该单位没有对公账户,付款是要求往另一个对公账付款,证明的格式没有固定要求,主要写明原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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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咨询的关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的问题,麻烦请您明确所提问的问题,所谓的对公账户转账是针对何种情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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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楚原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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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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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通过招投标,中标后未签订合同,那就不是违约而是违法。
如果只是双方谈判,但未签订合同,都未“约”何来“违约”之说。
如果有口头协议,那就需要你举证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最好有第三人证明,一般很难举证。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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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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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