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彭律师,合同在签时,售房人员说合同只能按他们提供的签,好些我们买房人添加意见的一栏都被打成了,问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加补充条款,他们说是和房管局协商制定的,不能加,要么备案不过去,所以才签了,后面我拿合同去房管局问,他们说可以加,留的空格就是给我们加补充的,这种情况他们违背了诚信原则,合同还有效吗?我有他们当时说不让签补充协议的录音,这种情况房子可以退吗?
解答:合同中如果没有关于逾期交房解除条款 那就按照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商品房若干问题的意见来确定逾期多久可以算作根本违约 届时可以采取诉讼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