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民事调解书是在2013年12月5日生效的,期间被告人前后分6次偿还了部分借款,最后一次偿还时间是2015年9月25日,现被告好像没有再偿还的意思,那么现在原告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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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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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被告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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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法院会继续执行,如有其他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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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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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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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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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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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