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跟朋友去吃饭,后来因为我朋友她对象跟老板发生冲突,老板动手打人,我们去拉架后,老板店里人全来打我们,此事我们已经报警,在警察局待了一天就录个口供,就让我们走了,也没把犯罪的人带来盘问,让我们等警察通知做伤情鉴定,我想问一下,我们被打是事实,伤的严重也是事实,打我们的人也承认自己打人了,为什么我们建议让违法者带我们去医院检查看病,警方不允?非要等什么伤情鉴定,我们就因为等这个,连病都没去看。等他们通知我们的时候,我们伤口都快好了,哪还有什么意义?我们被害人,每天煎熬,加害人却乐的逍遥。这是什么处事手法?我想讯问一个最快的解决方案,让违法者早点受到严惩!

婚姻家庭
2016-06-28 11:38: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