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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母亲,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或者有什么公证之类的可以孩子判给父亲,但由母亲抚养,母亲不主动放弃抚养,父亲永远不能跟母亲争夺孩子的

民事相关
2016-07-01 10:31: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未成年人,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可以跟着谁。就您所提出的问题,如果孩子的母亲没有异议,孩子的户口是可以跟着您的。现在公证处可能还无法做出您所说的公证内容。变更抚养权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上述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 户口跟谁都可以,孩子已经判给母亲,母亲抚养。
  • 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 户口在谁那里不影响抚养权。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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