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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一个T字路口人行道拐弯处摆摊,由于铁窗户放的较低,一 今天我在一个T字路口人行道拐弯处摆摊,由于铁窗户放的较低,一名女子带孩子骑电动车经过时撞在了我的铁窗户上。城管来后说是我的全责,因为我占道经营,对我提出警告。请问,我除了需要支付当事人医药费还有什么?如果在派出所民事纠纷里是我的全责吗?怎么样防止当事人在我支付他们医药费后讹上我?

其它综合
2016-07-05 23:01: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追问:你好!不构成伤残等级,但是他们做了全身的检查!请问有必要吗。我们有义务承担后来这些不需要做的检查的医疗费用吗?
    解答: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 你好,报警后协商赔偿。
    追问:请问是我们赔偿他们吗?我们需要赔偿医药费与什么费用呢。这件事情是我们的全责吗?如果我们赔偿之后他们又不认帐怎么办?
  • 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只赔医疗费,误工`,住院陪护,交通,营养,伙食补助费,
    追问:你好!不构成伤残等级。但是他们本来没有事情却做了全身检查!我想请问有必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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