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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在2016年6月20日在厂里骨折受伤,需要休息两个月,而且轻度不能自理。厂里该负哪些责任?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6-06-27 06:34:0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属于工伤。厂里应当给付9万到12万左右的总赔偿(包括伤残、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等)。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工伤认定直到拿到赔偿的全部程序。
  • 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申报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你好!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后鉴定等级主张赔偿。可来电
  • 建议单位或者个人报工伤鉴定,在病情基本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再让单位按工伤待遇赔偿。
  • 属于工伤,可申报工伤,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 可以申报工伤,进行工伤索赔
  • 您好,可以让单位给你申报工伤,单位不报的话,可自已申报,要求按工伤标准赔付。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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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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