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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半月前与买方签定了房屋卖买合同,将房子以总价100万无卖出,我当时只收了买方3000元的定金,可我现在想在总价上再涨价15万元,不然我就不想卖了,但当时合同上有约定违约方要承担总房价的百万之二十赔偿,请问法院会支持这样吗?

房产纠纷
2016-06-25 18:1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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