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投资公司,小王在这家投资公司2014年,借了一百万,利益是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利益是二百块钱,现在还款期限已过,然后投资公司把这一笔钱直接和小明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绝对正规,然后把借条和银行的打款凭条全部交给了小明,小明和收账公司签订委托书,小明委托那个公司帮忙追讨这一笔欠款,然后,收账公司带起所有的资料和委托书追讨这一笔欠款,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收账公司这样子去收账,在全部细节上来讲,这样子收账,在法律上合不合法,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还请解答一下,合法还是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