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们想做伤情鉴定,但是当地派出所托辞说对方是喝醉酒滋事的,不给做,这样合理? 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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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报案处理,可向相关公安部门申请伤势鉴定,民事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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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醉酒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安部门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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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理由当然是不合理的,可向上一级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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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向上级公安部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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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办案单位领导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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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向上级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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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T可以去公安局
追问:请问去公安局的话,要带什么资料去呢?
解答:你好,伤情大概怎样?A
追问:手的被砍断两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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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