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江苏人40岁,我是四川人35岁,婚后未迁户,结婚证是在四川领取的,但我在江苏生活,他是二婚并抚养与前妻所生子,我是头婚跟他结婚五年育有一子,4岁,户口在也四川并一直留在四川由我父母照顾长大。他有一个很小的公司,我现在江苏上班,但离婚后回四川可能暂时没有工作,现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我提出离婚,我想咨询下,是否是在他户籍所在地起诉,需要哪些材料?我跟他无共同财产,我唯一要求就是要我自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他随意,给不给无所谓。他有一个前妻孩子归他抚养的,我只要我自己的小孩子,其他都不要,胜算有多大?大概起诉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跟费用?前提是他同意离。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