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澳门人在6月1日的时候拿着现金港币去不太规范的钱庄换人民币,涉及金额有几十万,对方是以手机转账的形式把钱打到我朋友的账上,然后就被珠海的公安抓了,说涉嫌浙江的诈骗团伙,约一个星期左右被浙江公安带上去了,于16日的时候收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拘留最长37天,没有足够的证据会放人吗?现阶段请律师可以取保候审或可以了解到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拘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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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7天,若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须放人。被拘留后就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追问:那我应该在珠海聘请律师还是浙江?
解答:不好意思,刚看到追问。建议在珠海请律师,方便会见及与办案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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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后发现设有犯罪事实的应当释放。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然后根据案情提供取保候审或申请撤案等法律帮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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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请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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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可以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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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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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