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但在送调解书时,因我通知了邮递员我反悔拒收,邮递员据此已将调解协议书退回了法院。在我未签收调解协议书的情况下,法院能认为调解协议书已生效并对此案结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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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否则,送达当事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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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在调解书签收之日生效,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在协议上签字生效,所以你现在的这是不生效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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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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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字的就已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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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