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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今年2月份在妇幼保健院分娩。需要办理生育津贴事项,但是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记录分别没有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病历复印专用章,需要医院开具证明证明没有这两种章并盖上公章。我到医院去办理,但是医院不给开证明,一句没开过这样的证明打发了我。我想问我要求医院开证明这种要求合理吗?由于医院没给开证明造成生育津贴没有申请下来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16-06-26 20:59: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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