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天晚上我和一个陌生人先进了电梯,到了二楼有一对夫妻也进了电梯(其中有个女的之前是认识的,男的我当时不知道是她老公)电梯开始往上走,他们在聊天一不小心我的手机掉地上了,我捡起来了,他们几笑了,我当时觉得有点尴尬,就伸手摸了一下那个女人的脸并微笑了,那男的突然说你是不是手贱啊,我感到气氛不对,到了十楼我立马走出去了(那男的也是十楼的后来知道的),回到宿舍我去打水在路上碰到了那女的说她两吵架了,当时我觉得这件事是我的错我说我去找你老公道歉,女的说他打你我可不管,我当时没多想,打完水就去找他了,那家伙见到我立马就用脚踢我,还用手打我,忍了几下我就和他对打起来了,(那男的是保安)第二天公司保安队长和我谈话并作了笔录最后问我你想怎么处理,(我当时觉得是他先动手的,道歉应该他道),要他向我道歉。保安队长没说什么,过了不久保安队长叫她的手下报了110,之后我们进了110,警察所有的人都说是我的错,最后给钱调节了。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警察都说是我的错,我只不过摸了一下她的脸而且是他先动手的打了几下我才还手的,警察说他打你是有原因的并不是无缘无故打你,我当是懵了难道就因为我摸了他老婆的脸他打我就很正常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