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装店上班说是顾一个改裤脚的我就去了本来说好的就晚上几小时然后到了端午老板不仅没放假还要求我们全天都在本来跟我说好的就上晚上几小时然后竟然打电话让我去待整天这是第一个
节假日不是都三薪嘛而且我们端午节三天都在那上班他不给三薪就算了还一顿训斥 按规定说十五号发工资然后今天已经十七了而且我还是无缘无故被辞退的我打电话讨工资他就说这是公司财务的事跟她没关系 然后店里的排班是早上八点半到晚上十一点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上班时间然后休息的人总会被无缘无故叫去上班还不给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