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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租期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租金为季付,2014年6月16日我预交了2014年7月至9月份租金,但2014年7月11日因房东原因停电至今。停电后我要求房东赔偿无果,我只好拒交租金。现房东起诉要补交门面费且滞纳金为天文数。请问律师门面停电我可以拒交门面费吗?没电的门面还算有效门面吗?

合同纠纷
2016-06-19 1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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