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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打工仔,每月工资四千,在工作时出了交通事故右手骨折,小指筋断了,医生开了三个月病假,请问我的工伤应该怎样陪尝,得到多少陪尝?谢谢!

交通事故
2016-06-18 22:16: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追问:问题是肇事责逃跑了,我无责对方全责,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大约几纽?谢谢!
    解答:您好,需提供有关伤情的完整资料才能判断,可以向相关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具体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如何申请,可以委托律师操作处理。
  • 你好,在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及工伤鉴定,按等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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