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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1月1日入职现在公司,在2015年11月23日在上海调往广东中山市公司,公司是同一个集团,在公司上班五年半,一直以来没有受过处罚或警告,在公司人缘很好,在本月,接到人事部通知说我工资太高,要降1千元工资,我不接受,因为我从上海调落中山时和公司谈好工资待遇的,现在公司反悔了,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6-06-17 1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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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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