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上班时被机器伤到了右手食指,在这工作了半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在事发住院期间老板拿来劳动合同和工商险让我们签字,病描述了事发经过!在描述事情经过的时候我总感觉像是责任划分的意思,但是我还是签字了,还有在住院费的上边也是迟迟不到位!请问您以上情况会不会对以后赔偿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对工作单位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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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板的意思是参保工伤保险,由保险基金来赔偿,应当不会对你的赔偿造成障碍。如单位不配货索赔工作,你可提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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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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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已经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投保了工伤保险的,不影响以后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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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常不签劳动合同要给付双倍工资,现在补签了,并且有工伤保险,单位应该是要申报工伤,如果申报工伤,所有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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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单位 应该是缴纳了工伤保险 如果缴纳了保险 这些都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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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请尽快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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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