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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儿子14岁,女儿6岁,协议都归前夫,现在前夫未婚妻是右大腿以下截止,她也带一女儿,前夫和她未婚妻共3孩,我想要2女儿扶养权,能否?

民事相关
2016-06-28 10:48: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起诉。
  • 可以这样要求
  • 你好:不可以的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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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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