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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我出于防范捅了对方两刀,经过医院鉴定属于轻伤,有人做伪证说是我先动的手,作伪证的他应不应该追究责任?出事之后对方把他的作案工具送走说是我打的他,这种情况我被判为故意伤害罪对吗?如果是故意伤害罪那我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民事相关
2016-06-16 14:39: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证人如果作伪证,已经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法定刑期是三年一下,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够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请来电详询
  • 您好,达到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争取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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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