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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后对方7我3责,对方保险公司是全保,我车人员受伤后,医药费共8000元是我垫付的,另外我车人员还向我索赔5000元营养费 请问我垫付的医药费对方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营养费我应不应该给?给完了我应该找谁补偿我

其它综合
2016-06-16 15:24: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营养费需要鉴定才需要支付 没有的话你不需要给 没有人补偿你
    追问:如果我车是非法营运车辆,对方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医药费吗?
    解答:是的 应该赔付
    追问:不是营养费,应该说是协商费用 他管我索要五千元 才肯出院并和我去保险公司赔付金额,要不他就要起诉我,可我的车是非法营运车辆,怎么办呢
    解答:这个你自己决定 如果觉得不合理就让他起诉你好了 与是否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关系
  •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 你好,医疗费可以赔偿。至于营养费若没有医嘱必须加强营养的,不予赔偿。你自行赔偿的,与保险公司无关。
    追问:不是营养费 应该说是协商费用 只有我给他五千元 他才肯出院并配合我去保险公司办理赔偿
    解答:这个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你好,建议你让你车人员直接诉讼解决。
  • 按责任比例承担费用
    追问:我应该付给伤者营养费吗
  • 您好,按照责任比例赔付,营养费给付需要鉴定确定,
  • 不应该付营养费,垫付8000应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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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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