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合同签的一年,还有半年daoq,上面写明工作地是在成都,但老板未经沟通说要强制性调动到成都以外的工作地,能拒绝吗?开会的时候说不调动的本月30日之前主动离职,我不主动离职 如果被单方面开除 能有补偿吗?投诉的话是往哪个部门投诉呢?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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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指明工作地点是成都,没有其他规定的,你可以拒绝。若由此被用人单位开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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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有经济补偿金,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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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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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拒绝。如果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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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