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49年出生,我父母离世8年,我有两哥哥,我己离婚,回娘家后,买下二哥的房子,母亲没房住,于是与我同住,我两哥哥对母亲不闻不问,请问,两哥哥对母亲有责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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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答疑!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详情也可来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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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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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需要咨询什么问题?你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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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要承担的责任,这个是你的两个哥哥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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