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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清明节是星期一,公司不给那天的底薪,合理吗?还有,我一个星期正班上了40个小时,星期一到星期日,公司安排了员工加班了44个小时!一个星期一共上班了84个小时!星期日晚上,员工不愿再加班!公司对不愿再加班的员工,实行了旷工4小时,罚款300元的处罚!请问这样处罚合理吗?员工入职3个月了,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任何保险!综合上述的情况,员工工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拿到全额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6-06-09 2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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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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