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之前银行有贷款,是夫妻两个人还有保人共同的签名,因感情破列,想协议离婚,男方把银行的贷款想自己承担,离婚以后与女方无关,如果男方没能力换上银行贷款,分在女方名下的财产,银行有没有权力执行,我说的是协议离婚以后。就是男方不误正业,没有能力换贷款,两个人商议着离婚,把所有的财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协议离婚如果男方到时候换不上,离完婚以后,过到女方名下的财产,银行追不追究因为银行贷款是没离婚之前两个人共同贷的,有女方的签名。如果银行有权力追究的话离婚之后,女方名下的财产转到孩子名下行不行,还是转给外人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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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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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权追偿,建议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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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