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工种为力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从一楼摔到地下室,伤情是右腿三处骨折,住院治疗时间为俩个月,这两个月的治疗费用事故方已交,出院后一年半还要再做一次二次手术,二次手术的费用是六万,医师告知定残可能是二级,我想知道应该向事故方索要多少陪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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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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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在治疗终结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主张赔偿数额,现在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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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在治疗终结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主张赔偿数额,现在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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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