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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请问离婚房产分割问题。2014年3月结婚登记后 婆家全款给我们买了房子 我老公和我各占百分之五十 买房及装修我一份没拿 我老公 我 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后来我得了甲状腺癌后身体一直不好 生育也困难 如果我主动提出离婚 房产是不是就没有我的 但是我想拿到一笔钱 好以后治疗用

民事相关
2016-06-12 21:47:4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离婚可以分一半房屋折价款
  • 您好,离婚可以分一半房屋折价款
  • 如果写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的话,可以主张权利
  • 只能协商处理
  • 离婚可以分一半房屋折价款。
  •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平均分割。。
  • 您好,如果写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的话,离婚可以分一半房屋折价款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房屋有你50%的份额,你可以主张折价补偿
  • 有你的份额,平均分割。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可以分到一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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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