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无真实性交易,其他公司代开发票也属于违法的行为。如该业务属于贵公司临时性的业务,建议贵公司直接与项目方签订《采购合同》,收取相应的价款,至于发票的开具,可将交易事项与税务专管员联系说明,一般情况下,对于此种临时性的交易行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如此处理,可以合规,也可以避免无法正常收款的情况。
追问:钱款是打到他公司,发票也是他开,只是临时借用他的名称和账号用下而已,到时让他钱在打到我们公司里,就是一个中转站而已
追问:我用甲乙丙来概括,我甲方销售和采购方乙方合作,我出售给乙方产品,这个产品我们公司里没这产品名称,不能开发票,我找到丙方,我借用他的公司名称,并开他公司的发票,钱款也暂时打到他的公司帐号里,在又他打到我们公司帐号里,我在把他的钱款打换给他,但我该怎么签订协议呢?
追问:我和丙方也是买卖方,产品在丙方拿货在卖给甲方,但合同开头写丙方和乙方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