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班期间受了工伤,平均工资还怎么算,第一次发了800多,第二次发了3900,请问平均工资该算多少,厂里没买社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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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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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2、具体来说,是按受伤之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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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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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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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