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因借给别人钱,现在要不回来,向法院起诉,法院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要自己做担保,还要先交费用。请问我担保的话,有什么对我不利的么?我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保证对方不能转移财产么,法院会帮我查他们名下的财产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们具体的房产信息。请在线的律师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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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提供担保一般情况下没有不利影响。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能执行的行为可以申请保全。法院会去查询被告的财产信息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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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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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会冻结对方同等价值的财产,你胜诉后对方还不履行,可以直接划拨
追问:可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房产信息,法院会查么?她们还说有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么?
解答:诉前是先保全后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到房产局查询后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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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