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帮弟弟咨询一下,弟弟的两个朋友指认弟弟,多年前帮其代购过毒品一次一克,这是人证! (口供基本一致) 另外有一条多年前的转账记录,以及现在弟弟住处的0.3克毒品,这是物证! (弟弟否认帮代购过,弟弟不吸毒,转账记录弟弟做了解释,0.3克毒品弟弟说是朋友给的打算扔的) 请问,1.仅凭以上所述证据,能否定贩卖毒品罪? 2.这种人证,物证,都有的情况下,咨询过律师回答说证据不足,那能否达到批捕的条件? 谢谢! 答案前请标注1.2

损害赔偿
2016-06-07 16:10: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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