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本单位工作两年时间,现怀孕8个月,咨询本单位人力部门关于产假问题。单位回复告知:产假只有3个月,并且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50%,产假期间的保险全部有个人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保留证据,何时进行劳动仲裁。具体注意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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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己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甚金按照用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岂育津贴,未参加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产假期间仍应按照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相应保险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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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进行仲裁,产假不少于14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己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甚金按照用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岂育津贴,未参加保险的由用卜单位按照如职工生育和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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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进行仲裁,产假不少于14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己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甚金按照用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岂育津贴,未参加保险的由用卜单位按照如职工生育和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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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仍应按照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相应保险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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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